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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国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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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需要备案吗

来源:东莞国弘环保作者:何工发表日期:2023-04-06

由于自身配套的环保技术力量不足,为了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,生产企业不得不寻求技术外援,委托环保第三方编制预案报告、组织评审和完成备案。
根据广东省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,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。因此,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法规的要求,是需要备案的。
国弘环保工程师在东莞从事预案备案工作超过10年,对于专家向预案项目所提的常规问题、企业的难点较为熟悉,可为生产企业出谋划策。